2011年10月17日 星期一

小說家要靠偶像劇大復活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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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Flickr:clydesan

常有人問我要如何把小說寫好。
這個問題要分兩種方式來回答。
假設你寫小說是為了大賣變暢銷書,那麼在台灣,你只能盡量朝偶像劇的編劇方式去寫,而且最好是日本偶像劇。
假設你指的是寫一本真正好的小說,那沒有別的訣竅,只有認真寫、持續寫、用心寫、多去看小說大師怎麼寫,如此而已。

在台灣,好的小說不一定好賣。這在全世界其他地方是少見的。
可能是台灣的市場太小,在出版資源有限的情況下,出版社不太願意投資在本土小說家身上。
事實上,在國外總是不乏好的小說不但上暢銷排行榜,而且還賣出版權拍成電影。
在日本,也常有這類例子,當然日本偶像劇的盛行也讓小說創作者可以多賣一份版權。
台灣的小說家在成名前,都在拼命投各式各樣的文學獎,因此在評審的審查下,小說的主題與風格就在「得獎優先」的考量被擠壓、被扭曲。於是被認可的小說家,寫的都是「好的小說」,卻多半不是「好看的小說」。
你去翻翻各大報紙辦的文學獎,還有各基金會或縣市政府辦的也一樣,得獎小說甚至可以找到一些得獎邏輯出來。
從鼓勵文學創作的角度來看,文學獎的獎勵方向是沒錯。但是若放在台灣這個小島上的現實環境來看,這個方向就大錯特錯了。
小說家無法靠獎勵過活,只能靠市場。台灣讀書人口不多,市場小,出版資源有限,為了讓培養與支持出來的小說家能擺脫補助(國家文藝基金會)與獎勵維生的窘境,文學獎應該要大眾化、且盡量將資源集中起來,讓得獎的小說家只要得一兩次獎,就能在市場上取得足夠的「利基」。
後來產生的「皇冠大眾小說獎」,就是想走出這樣的窘境吧。

在台灣,正經的小說創作與通俗的小說創作好像有很鮮明的分野。
通俗的,就像是寫羅曼史、少女小說、便利商店裡49元小說(靈異、詭怪、小羅曼本)那種,只能靠賣斷版權維生。
正經的,就是上得了文學檯面(這檯面也是有權力的文學家在控制吧)的小說家,一定得過幾個文學大獎,可以到大學裡任教,演講有人想聽,出書能談版權合約,但真正在市場上卻多半反應平淡。
有些小說家不想在這夾縫中求生,就只好去多寫點符合大眾口味的散文去了。而他們就比較有機會出現在報章雜誌的專欄裡。與其被定位為正經一點的小說家,生活糊不了口,不如用寫小說的實力去隨俗亂寫吧。
聽起來是有點可悲!

其實,台灣近幾年來拍偶像劇的能力提升不少(總算有認真在學日本偶像劇了),那些賺錢的企業大老闆也知道穿上「文化創意產業」這件外衣比較能掩蓋銅臭味與美化個人資產太高的形象,因此也開始投資電影產業。在台灣,這其實是小說家的莫大機會!

以前看過日本的偶像劇《交響情人夢》(有日本篇與歐洲篇),後來得知原來這原本是暢銷漫畫,改編成卡通,也拍了偶像劇,最後引爆熱潮,繼續再拍了兩部電影。這真是小說創作者該學著走的路吧。
想想,寫小說前,多把「深度」與「通俗」的問題搞清楚,除了學學文學大師的小說技巧與創作理念外,也該多看看日本偶像劇。日本偶像劇是在通俗的基礎上去經營深度(或多或少),NHK大河劇之的則巔倒過來,但「通俗」與「深度」的比重不至於太失衡。
台灣的小說家,也一樣可以先「布局通俗」,再「經營深度」。就如同「海角七號」之後的國片一樣,「先搞行銷,再談創作」,魏德聖若沒先生下「海角七號」,如何能拍「賽德克巴萊」?。當然,無論是寫小說或拍電影,基本功力還是要先去正經一點的地方去練好基礎功。意思是:先下苦功,認真學好寫小說與拍電影的技巧及創造自己的理念與風格,要上戰(市)場時,再去想「通俗」與「深度」的問題。

台灣市場無法像歐美一樣用十幾年時間去養大一個小說家,只要三年沒穩定收入,太正經的小說家就得去找正經一點的工作了。
市場是創作者的奶媽,創作之餘,別忘了想想如何吸才能吸到奶,費了大番功夫、吸到滿臉通紅而吸不到奶,小娃是很難長大的呢!
認真寫小說,別忘了抽空看看日本偶像劇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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